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各測繪資質單位:
為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1〕46號)要求,省測繪地理信息局(以下簡稱“省局”)決定組織開展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頒布實施新測繪資質管理政策,是自然資源部黨組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深化測繪資質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在黨史學習教育中開展的一項重要的“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將進一步優化測繪市場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促進測繪行業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測繪資質改革的重要意義及復審換證工作的重要性,全力抓好貫徹落實。
二、復審換證范圍
我省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均應按照本通知要求辦理復審換證,換發新《測繪資質證書》。
三、職責分工
按照自然資源部統一部署要求,省局負責全省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負責組織省市對測繪單位的復審換證材料進行聯合審查,負責新《測繪資質證書》的制作與換發。各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單位進行政策宣貫,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單位通過全國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上報復審換證申請。
三、工作安排
(一)學習宣傳(2021年7月)
省局對地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業務人員進行組織培訓,各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通過發文部署、召開會議、舉辦培訓班等方式,及時將《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主要內容及本通知要求傳達至各測繪資質單位,確保相關單位和人員知悉、掌握《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的主要內容。
(二)材料提交及審查(2021年8月至12月)
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1〕43號)要求,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對目前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測繪單位依法審核換發新的測繪資質證書。各測繪資質單位應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過全國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zz.ch.mnr.gov.cn)選擇復審換證模塊在線提交換證申請。在11月30日前未提交復審換證申請的,或者提交復審換證申請后因測繪單位未按照相關規定提交相應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齊全完整等因素造成在12月31日前未完成復審換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復審換證的權利。
測繪單位復審換證提交材料具體截止時間安排如下:
1、10月30日前,甲級測繪資質單位將復審換證申請材料進行上報。
2、11月30日前,各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單位將復審換證申請材料進行上報。
3、12月31日前,省局完成對全省甲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單位復審換證申請材料的審查,對準予換證的單位換發新《測繪資質證書》。
(三)結果公布(2022年1月)
2022年1月,省局向社會公布全省測繪資質單位復審換證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政策性強、企業關注度高、工作量大,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要結合實際,對本地區復審換證工作進行具體部署,明確時間進度,落實責任部門和承辦人員,給予必要保障。
(二)保障申請材料真實有效。各測繪資質單位應對本單位提交的法人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社保、技術裝備發票等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要確保本單位上述材料的真實可靠。根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給予警告,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予以公示,該單位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三)主動做好服務。各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提高服務意識,主動靠前服務,在政策解讀、資質管理系統操作等方面為測繪單位順利完成復審換證工作提供指導和幫助。
陜西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辦公室
2021年7月12日
來源:陜西測繪地理信息局
聯系人:樊先生
手機:15332429288
電話:029-87333855
郵箱:381838@qq.com
地址: 西安市蓮湖區桃園北路鑫苑中心